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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:《智慧的生命》
智慧的生命
五月16日
偷窃父母的说:“这不是罪”,此人就是与强盗同类。(箴28:24)
有人说偷父母的钱或东西不算为偷,而是拿自己的。因为父母的本来就是儿女的,况且偷窃父母,父母一般不会报案,最多当作自家的事情处理。但是,这儿告诉我们:偷窃父母的也是强盗行为,因为偷窃的实质是未经本人或集体同意,私自占有本不属于自己的,无论是偷谁只要具有这个实质就是偷窃。偷窃父母包括拒绝支付应当给父母的养老金和治病的费用(父母免要的例外)。因为做儿女的在父母年迈的时候本应该孝养他们,该缴的“孝敬”费而未缴而是自己享用了,这与偷窃没有什么两样。偷窃父母亦包括偷(依仗)父母的权势、地位、荣誉,为自己某取非正当的利益。
求主怜悯我们曾经“偷窃”父母的罪,从今以后做一个靠自己努力做事业并孝敬父母的人,奉主耶稣的名,阿们!